“咨询”网友,您好!
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由买卖双方随行就市确定。当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保障市场供应,保护农民种粮利益,国家在粮食主产区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执行最低收购价格,即托市收购政策。2004年以来,国家陆续对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出台了最低收购价格。
近几年来,稻谷市场价格高位运行,远远高于国家颁布的最低收购价格,如我市今年中晚籼稻收购价格在1.36—1.43元/斤之间,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为1.25元/斤,因此,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预案没有启动。
对于网友提出的卖粮难问题,我们建议:
一是到当或附近粮食加工企业咨询收购。粮食市场放开后,粮食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如收购价格等是公开、透明的,售粮者可结合当地运输价格等推算粮食在家出售价格;如发现有经营者恶意压低收购价格或无正当理由拒收告示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是要加强保管。稻谷收获后如不及时整晒到位,就会因水份、虫灾等因素影响,产生发热现象,出现沤黄和霉变,品质下降必然导致售价下降。
三是要注意调整优化种植品种。只有优质才能优价,种植适销对路的粮食品种是获取较好种粮收益的关键,选择种植品种时,以挑选权威机机构推荐的试种成熟的粮食品种为宜。
感谢您对粮食流通工作的关注!
天门市粮食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