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留言板 市委书记留言板
79217
农村砖瓦房拆迁补偿标准150元/平是否合理?是否合法?
水兽化石
水兽化石

   我是来自天门市卢市镇黄口村村民,本村村委议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150元/平,未见重新安置新房的内容(即所谓“拆一还一“),所以我们不知道这个标准是否合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发布,2020.01.01实施)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然而,我们签字的补偿标准是150元/平,这远远不足以修建新房,这与土地管理法要求的相差甚远。请问我们在哪可以查到我市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政策?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望相关领导核实上述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监督。非常感谢!



2021-2-8 18:26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水兽化石”:
    您好,北新村现在正在进行的是增减挂钩项目,拟将闲置和废弃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该项目不属于土地征收。根据天门市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2019年卢市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600元/平×成新,砖木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150元/平,房屋拆迁复垦完成后,该地块仍为村集体所有。
    感谢您对卢市镇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如有其他疑问,请直接咨询卢市镇,电话07284510668。
                                                   卢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赵君波 2021-2-10 15:38
网站简介 标识说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法律声明 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