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一起工亡事件,事情结果明确,立案、上诉等拖2年2017年一个不合理判决,可能由于一些利益关系复杂,没继续上诉,判决卷号2017年83号,执行局开始积极去要求被执行人执行,后来协商分期每年交付执行款,2019年执行局领到变更,原案件管辖人聂局与新的案件管辖人汪局互相推脱,玩忽职守或者与被执行人有利益关系,导致2019年及之后执行款没到位,也不催促执行,请问法院系统是真的没人管导致混乱还是一直都是这样,请领导敦促其执法系统,以身作则,为民办事,而不是成为一只只硕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