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10月上旬在景天建材市场扬子地板店铺看中了一款地板,当时因为在做活动,经熟人介绍才选择了扬子地板,本以为熟人加活动可以拿到适应的力度优惠,于是在10月20日就微信转了2000元定金给店铺销售员王某,活动规定交了押金的客户签单成功是有金蛋送的,金蛋价值约50元,在活动当天(10月24日)可以上台敲金蛋(有洗洁精、卫生纸等礼品赠送),可是本人在微信上询问王某,她的回答是扬子地板的金蛋已送完,事实是当我回店铺准备再次询问有无金蛋的时候,看见王某给扬子地板其他客户金蛋券,本人猜想应该是提前预留的,于是就没有继续询问。
10月25日再次前往店铺签订了合同(拍照保存)。因为本人未从事装修行业,过了几天,和本人的舅舅(正规装修公司的员工)再次前往扬子地板店铺确定除地板之外的相关专业事项(过门压条、踢脚线等),刚好王某不在店铺,于是和店铺的另一位自称店铺老板的男士协商了相关事宜,我舅舅看中了一款踢脚线,该男士说是需要另外收费的,于是我们选择了一款不需要另外收费的踢脚线,当时这位男士承诺给我们的是全屋踢脚线免费送,其他项目(过门压条等)也均选用扬子地板店铺免费的。
2021年1月11日,本人家装修接近尾声,我联系王某1月12日上门装地板,中间王某说安装师傅的安装费是50元,因疫情期间,安装费需要加50元,我表示理解也同意了。2月3日,王某微信联系我收尾款(3094元),发来却是另外一张合同,上面写着房间里的踢脚线免费送,房间外的踢脚线要收费(15元一米),我疑问怎么合同又换了一张,里面的收费项目也不一样了,而且就算收费,15元一米踢脚线也贵了点(行业价免费送的踢脚线10元一米),王某的回答是先前的合同字迹缭乱,以她发给我的为准,15元一米一分钱都不能少,如果要少就上门将房间外的踢脚线拆掉,在我再三询问和协商下,最后她同意尾款付3000元,并以威胁的口气让我立刻用微信转她。
我的诉求:
1.疫情期间安装费翻倍,是否合理?
2.扬子地板店铺员工前后承诺不一致,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
3.扬子地板老板王娇威胁消费者,本人精神损失,扬子地板如何赔偿?
4.收费的踢脚线435元是否可以退回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