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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的标准是什么
希柔
希柔
对于儿女双全,自己又有劳动能力,且儿子有私车,年青人都在打工,据说有疾病的人,是否能有领低保的资格?
2020-6-2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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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板镇
小板镇
网友“希柔”: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低保的标准是什么”问题已收悉,我市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标准如下: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为认定低保的基本条件。我市2020年城镇低保标准为63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400元/人/年。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
1.户籍状况是指持有当地户口,有固定居所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居民,持有非农业户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即扣除家庭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家庭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之和。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货币财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等,实物财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机动车辆、经营性实体、非生活必需的高值物品等。
2.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经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申请,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或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且无法单独立户的,经个人申请,可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3.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市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感谢您对小板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小板镇委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黄祥斌
2020-7-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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