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城居住,经常在天门鸿渐大药房新城店买药。昨天我到新城店把以前买药的小票拿出要求开发票时招拒绝,理由是只能在当时买药的时候开,过后就作废。我就不明白,在我以前买药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提醒,并且以前要求开发票时,售药员说可以攒着一起开。我想问一下,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找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