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110”: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您所反映的文学泉路餐馆主要为 “中式餐饮”经营户,因此,相关经营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必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前置许可。年初,我局曾专门组织开展过无照经营清理专项行动,辖区工商所为文学泉路手续齐全的4户餐饮经营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对达不到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户进行了预警,并宣传了相关政策。目前,该路段己有3户经营户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手续,正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前置许可。近期,我局城西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无证经营的经营户再次下达了《市场预警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完善手续,办理证照。
天门市工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