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军甫,1987年出生,皂市镇户口,2010年12月7日,该客户同其爷爷带着经劳动就业局同意担保的申请表到皂市信用社申请贷款,当天由皂市信用社分管信贷主任杨爱军同志进行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杨爱军同志当时就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查,当面指出该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营业执照不是申请人本人的,是进行改动后复印的,并向其说明对提供虚假资料的贷款信用社不能受理。
2、申请人的爷爷当场发脾气,破口骂人,杨爱军耐心解释,劝老人不要激动,这是按规定办事,没有一点刁难的意识,老人就是听不进去,在信用社大吵大闹,申请人很冷静,劝住了老人的吵闹。
3、事后申请人告诉信用社,营业执照改动是别人授意的,但不能告诉信用社授意人是谁。
4、第二天,即2010年12月8日,申请人将营业执照进行了变更,将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姓名更改为申请人,再次向信用社申请贷款。
本着负责的态度,信用社及时派信贷员李俊勇对申请人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申请人说“我本不想贷款,钱也不是我用,我在九真派出所工作,来回也很麻烦,是我的一个伯伯要钱用,托我父亲帮助办理此笔贷款”。信贷员李俊勇告诉他,冒名、借名贷款是违规贷款,信用社不能发放,申请人又说贷款是自己需要,刚才是瞎说的。
2、在调查现场,信贷员遇到申请人的嫂子,向其了解情况,其嫂子说:“上面各部门的关系我们已经走好了,你们就不必走过场了”。
由于市场经济过热,通货膨胀严重,信用社贷款投放量较大,为了防范信贷风险2010年12月15日接联社通知暂时控制贷款投放规模,考虑到此笔申请贷款有多处违规嫌疑,现在又是控制贷款规模阶段,皂市信用社未向联社申报此笔贷款。
市金融办
二0一一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