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患恶性肿瘤已经多年,为治病家庭经济情况越来越差,去年国家将部门肿瘤靶向药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真的很振奋人心,父亲也有了活久一些的信心。但是,为什么医保报销的比例与国家列出的比例相差这么大呢?在药店门窗上看到,列入医保报销的靶向药自费比例是25%,网上查询《关于印发天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规〔2017〕3号)》里(适用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 视病情需要按每月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付),实际报销比例大概是33%。能解释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