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组织部领导:
你们好!我是天门市汪场镇人,大学毕业后长期在外省市就职,一直想找机会回天门市区工作,就近照顾父母。近日在市政府官网上看到“关于推选天门籍大学生回村(社区)工作”的公告,因为有很多问题没有明确说明,所以想向贵部门请教。
1、该选聘人才的计划有没有特定的政策支持背景?属于“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吗?本次推选选聘计划招收多少人?各个乡镇(社区)指标分配情况是怎样的?
2、推选单位对参加报名并入选人员的身份定位以及工作性质是怎样的?公务员?事业编人员?还是“村(社区)级组织特设岗位”灵活就业性质人员?
3、如果是聘任制,一届聘期是几年?合同是跟推选单位签订还是跟天门市市级人事部门签订?或者跟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保明确写入合同?
4、工作期间,入职人员是必须在推选单位所辖的村(社区)工作,还是根据上级党政机关工作需要随时借调?他们的管理评价标准是什么?考核由哪个部门负责(尤其发生借调的情况)?
恳请予以确切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