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天门网(http://www.tianmen.gov.cn/gzhd/)上的投诉(查询码:20101129-1696-170349)一个月过去了(11月29日投诉,12月28日仍然在处理中)一直得不到回复,听朋友说,这边回复更快一些,现将内容转过来:
您好:
对于20101013-6556-166440的回复,存在以下疑问:
1.个人觉得我投诉的内容为以不正当手段强行不给发票的行为,说的是“特价锅底不含餐票”,模糊概念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且他们的锅底有很多样,其中非特价锅底就只有1种。也就是说不点那种锅底,就是不提供发票的,是否有点答非所问?
2.回复所说的“试营业期间没有领取到发票,就不提供发票”是否说得过去?
试营业就能不开发票?税务部门:试营业等同正式营业
http://news.lyd.com.cn/content/2010/8/29/813703.shtml这是洛阳的报道。
3.我是10月13日投诉的,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工商部门马上就可以去看,回复时间却是在11月下旬,这个时间是否就是为他们办理发票之用呢?
上次投诉和答复内容请点击下面的链接http://61.136.252.198:8080/doctotal/szxxQuery.jsp?code=20101013-6556-166440&Submit=%E6%8F%90%E4%BA%A4%E6%9F%A5%E8%AF%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