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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缴税情况
明明白白缴税
明明白白缴税
我们是天门新城的业主。我们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同时缴纳了6%的税(发票上已载明),请问:1、此税叫什么税种?征税依据是什么?2、此税应该由物业公司缴纳还是由业主缴纳?依据是什么?
2018-7-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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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市税务局
网友“明明白白缴税”:
你好!对你提出的有关税收问题现答复如下:
1.物业公司向你收取税款属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即税额独立于征税对象的销售额之外。销售方取得的含税销售额包括销售额和税额两部分,故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除需要支付约定的价款外,还须支付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这二者是分开的。所以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有金额和税额两栏。根据规定增值税由购买方负担,由销售方纳税申报入缴国库。
由于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其税率为6%。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规定:物业公司为增值税纳税人。
李国栋
2018-7-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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