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为老人交城乡医疗保险,请问天门市的城乡医疗保险的报销使用政策是怎么样的?想了解相关政策或者文件。感谢!
网友:
您好!根据《天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天政规[2017]3号)的文件精神,参保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参保居民在本市住院起付标准以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1.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2.在市中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3.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728-5231655。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