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原干驿镇机管站职工,该机管站属于社办企业,由于某些原因在上世纪倒闭,上次发贴人社局工作人员让我去看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看是否符合规定的退休条件,我看了一下符合,但是不知道社办企业属不属于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中规定的四种企业性质中的一种,如果属于是那一种了。
如果可以办理我们应该找谁办理,如何办理,需要那些材料,需要交那些费用。
如果不符合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条件,他的情况符合“天门市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以及“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告知书”的条件吗?麻烦您一一为我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