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办事处沙滩村二组村民在自己自留地上建养猪场,面积约80平,正在建设中,选址地距离三组、二组居民区最近只有30米距离,旁边是一条小河,是周围居民的地下水源地,二组、三组、四组的房屋设置,必将导致臭味无法吹倒远处,极大的影响到居民。
因为是在建,居民无法干涉,请相关部门出面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