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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生活困难要求申请五保户
快乐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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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彭市镇清水村8组刘爱之 现已80岁高龄 83年嫁到彭市镇清水村8组李德顺家 已有三十几年事实婚姻,至今无子女。由于李德顺(之前是五保户)已经去世,刘爱之现在有肢残,无人照顾,房子里面破旧不堪,屋顶漏雨,没有窗户,后墙已经歪斜,厨房黑暗无灯,灶台4边漏火,生活无法自理。望明政部门尽力给予帮助,将独居老人列入五保户范围。

2017-7-2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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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快乐小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刘爱之同志与五保人员李德顺属再婚未育家庭(李德顺于2017年7月17日去世),但刘爱之同志第一次婚姻育有二个女儿,根据《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相关规定,刘爱之同志的二个女儿属其法定义务的赡养人,因此,刘爱之同志不符合农村五保申报条件。如刘爱之同志生活确实困难,其本人或者委托村委会到彭市镇民政办申请临时救助,我们将及时审核审批。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民政局
  2017年7月26日
蒋发银 2017-7-2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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