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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潭违规执法
林间草
林间草

        我是窑台村八组居民***,我要反映关于201755日下午窖台村委联合黄潭镇政府强拆我台基以及执法人员卡我脖子、抽我耳光的残暴行为,恳请上级领导还我公道,为我做主!

     20167月,天门市遭遇百年一遇的大洪灾,黄潭镇一片汪洋。我家房子在洪水中泡了88夜,家里各种电器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因我家是三十年前的老房子,没有下地梁,被水淹得严重下坐,到处裂缝,随时都有倒塌危险。当时我们村其他居民都已开始修建房屋,其中万某静更是直接拆除,在原台基上重新建了新房了。但是苦于经济拮据,我们没有钱修缮自己的房子,一家人也只能先提心吊胆在旧房子里暂时栖居。

但是看到其他村民陆陆续续住进了新房,而我的孩子又已到谈婚论嫁的年龄,房子不修,孩子找对象都是难题。万般无奈之下,我和家里人商议,决定拿出我们全家的积蓄再向亲戚朋友借点钱,把房子修整一下。2017430日,我们扒了一部分即将倒塌的房子,用我这几年在外打工积攒的3万元在房子后面下了一个脚,准备先简单做一间小平房一家人先搬进去栖身,等家庭经济稍稍宽裕一点了再修整前面的正房。

为了尽快把房子建起来,我们一家人都拼命挣钱。我拖着多病的身体什么都干,哪怕一天只有50元。然而,2017年的55日下午,我5点半下班回来,却看到我们一家辛辛苦苦建成的台基已经被拆得面目全非!当时挖机已开到公路上,我跑去大声质问他们为什么擅自拆除我家的台基,可是那些人理都不理我。我又愤怒又绝望,只好拿起砖头砸向他们,可是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斗得过那些身强力壮的执法人员!就在我抓起沙子砸那辆挖机泄愤的时候,一个纹身的暴徒卡住我的脖子,狠狠抽了我两耳光,还威胁我说:“你是不是不想活了?”对方暴力行为对我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当天晚上我就咽喉发炎,肿痛难忍不得不去汉北大队卫生室挂吊瓶。汉北大队卫生室彭医生可以为我作证。

第二天我找到村委会、黄潭镇政府,想讨一个说法,可是他们却说我是违规违章私建房屋,政府有权拆除我的台基。我质问他们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为什么要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派人强拆?那些人掐我脖子,抽我耳光,然后开车就跑的无法无天的暴力行径,谁来为我主持公道?可是黄潭镇政府根本不理会我的诉求。我多次去镇政府陈情,也没有个结果。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我到底违反了国家的什么政策!他们凭什么也不告知一声就对我的财产进行摧毁?!我多次上访,他们总是威胁我,每次我一去黄潭政府,镇领导们就叫来窖台的村官,村书记就直接威胁我,说就是要欺负你,不经你同意,不经法制程序,看你把我们怎么样!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居然这种强恶势力横行天下?

我经过多方律师咨询,对黄潭政府的罪恶行径,我想弱弱地质问如下几点:

1、可以不经任何时法律程序,不通知受害人的情况下,趁人不在家就直接拆除?还有没有基本的法律底线?

2、可以在受害人无力的反抗的时候,直接用政府执法人员抽耳光卡脖子这样暴力解决吗?现在还是不是文明社会?

3、为什么我们村好多的做好了房子的,正在做的,他们都视而不见,专门要这样对我?公平民主正义在哪里?就像村官说的就是要欺负你,我想拆你就拆你,一句话就完了吗?法律是他们说了就算的吗?法制社会不是搞地方霸权主义,不会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4、我才做4天的台基,有必要这样吗,我又没做一砖一瓦,是我自已的屋后,叫我不建不就行了吗?政府就不给人知错就改的机会吗?

    5乡镇机关及村委会真的有这么大的权,私设公堂,如他们说的法律值个屁,就要强行拆除违章建筑并扬言威胁我的人身安全?不是说只有县级以上机关才有权强拆吗?

窖台村及黄潭镇政府这种侵犯我私人财产并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的暴徒行为,对我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请求上级政府为我主持公道,要求窖台村及黄潭镇政府赔偿我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


2017-6-1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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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经调查,网上反映情况与窑台村违建户吴先蓉在镇信访办上访反映情况一致。现回复如下:
    一、李文兵为黄潭镇陈垱村人,吴先蓉为黄潭镇杨泗潭村人,不具备在窑台村分宅基地的资格。1990年其兄李云华在黄潭镇窑台村8组购置宅基地,占地面积107平方米。经国土部门调查认定,李云华宅基地面积107平方米属合法面积。李文兵于2017年4月擅自在该宅基地西边占地115.36平方米建地梁,未经依法审批,属违法占地。另据吴先蓉反映,李云华宅基地已转让给李文兵,但国土部门查不到过户手续。
    二、2017年4月30日上午,经群众举报,国土部门巡查,发现李文兵家正在违法建设地梁,村组干部及镇国土所人员立即上门,未遇见户主及吴先蓉,对其在施工现场负责的外甥万凯口头通知停工,并要求其通知户主。4月30日下午,镇村干部、国土所、派出所、村镇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又未遇到户主及吴先蓉,仍看见其外甥在组织施工建设,再次对其外甥万凯口头通知停工,并告知其原宅基地范围内可以建设,超出部分不得建设,要求其自行拆除。5月1月,村组干部再次上门,遇到户主李文兵,通知其停工并自行拆除,但该户主未听劝告,又偷偷将地梁全部建成。
    三、5月5日,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执法支队、城市管理规划执法局对窑台村八组居民李文兵以及村民万文静、万民主等3户违章建筑实行依法拆除,黄潭镇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本次拆违行动,并积极配合市拆违专班做好现场人员组织、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据调查,相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存在打人、威胁等行为。针对吴先蓉反映的有暴徒殴打她的情况,我们已经建议吴先蓉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五、2016年全镇所有水毁严重的房屋经群众申报、专业部门鉴定、镇村公示等程序后进行了维修、重建,并按政策落实了补贴资金。近期,吴先蓉在镇上访反映生活困难,要求给予危房改造,据村组干部调查,其家中有车辆,不符合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政策。
    谢你对我镇民生事业的关心,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黄潭镇党政办
                                                                         2017年6月22日
高磊 2017-6-2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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