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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引进人才职称、待遇等问题
夏天很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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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人才引进人才中的一员,来天门工作至今已经八个多月。去年来之前,我们咨询各招聘单位,组织部,谈到岗位定级的问题,都告诉我们硕士十一级,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又告诉我们出了新政策只能十二级,然而同样是这一政策,周边的荆州、荆门人才引进,却可以给到十一级、甚至十级,令我们十分疑惑。此外,关于我们的津贴问题,之前我们也多次各种渠道反应,但是为何始终没有任何进展和效果,令我们十分不解。此外,房子问题也是迟迟未果,直到吴书记召开了人才会议,才草草安排,但是却又设置了种种条件,比如先交押金,不能先看房,等等;根本不考虑我们的经济情况。希望,组织部是真的需要我们扎根天门、发展天门,切实解决各项问题。

2017-6-7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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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夏天很热”:
    您好!
    关于您反应的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定级、津贴和住房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引进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定级问题。事业单位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确定,在2016年以前,我市都是根据工资定级的相关政策按学历确定一个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大专定13级、本科定12级、硕士研究生定11级。2016年3月,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根据文件第13条规定:聘用到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任职资格。为了落实这一文件精神,我市从2016年起,对新进人员的相关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所有事业单位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未取得职称之前,不再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新进人员定级工资直接由工资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配套相应的转正定级工资(工资系统直接默许),即:大专对应13级工资、本科对应12级(薪级工资为7级)工资、硕士研究生对应12级(薪级工资为11级)工资。您是2016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应执行岗位12级、薪级11级的工资标准。
    2.关于住房问题。引进人才公租房分配是按年度筹集的房源进行分配,主要解决新就业对象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并非财产分配。2015年之前引进人才分配房源是当年的公租房项目,户型和面积有统一的政策要求,2016年之后因建设方面原因,公租房建设暂缓,2016年引进人才房源从江河小区拆迁安置房中购改筹集,因该房屋为拆迁安置房屋改造,户型为三室一厅或四室一厅。目前,你们三四个人住一套单元给你们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2017年,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天门人才苑2栋,人才苑建成后,对你们的住房条件将会有很大改善。
    3.关于2016年引进人才津贴问题。2016年我市共引进人才73人,涉及20个市直单位。按照以往工作惯例,引进人才安家费一年一发,学位津贴半年一发。近期,市委人才办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划拨引进人才安家费和学位津贴等专项经费,并及时督促引才单位发放到位。
                                                                                         市委人才办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2017-6-1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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