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住在汉北河畔的居民。近年来,汉北河流域每天都有5-7艘大小渔船携带电网在河流里电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是违法行为。
据我观察,这些电船长年累月不分昼夜、不分时段,甚至每隔2、3个小时,就会在汉北河里堂而皇之的进行巡回式地电鱼。通过走访,这些打渔者自称办过证,而且有些还是汉川等地的外地渔民。
野生鱼种和水生微生物对水质起着密切的调和与修复作用。电船打鱼,会对野生鱼种和水生微生物造成灭绝性的破坏,这种破坏是不可逆转的!天门汉北河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保护水资源和自然环境是我们每一位普通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电船打鱼已成常态。我想问:电船打鱼何时休,水产、渔政等相关部门为何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