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富迪公司岳口店服饰区领班,因为工作与岳口店店长谢俊发生了争执,下班后店长就通知本人不用上班了。本人(我与富迪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到2014年元月8日止)认为店长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了维护本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天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某科长提出仲裁申请。某科长在看了本人的申请书以后立刻给富迪公司的陈总打了一个电话。然后态度粗暴地回复本人:“两项选择,一、继续回富迪公司上班;二、取回保证金自动辞职。”本人对以上仲裁不服,然后多次找某科长。某科长不予理睬。我们老百姓维权无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