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要按照创业要实的要求开展香菇种植项目
市残联正在开展香菇种植项目,通过发展产业带动残疾人培训就业,这本是一件好事。然而这件事残联在项目选址上出现重大错误,由于有关领导决策上的任性和对经济规律的不尊重,给这件好事无形之中增加了投资风险和经营成本,并必然造成国家资产大量的流失和每年大量亏空的经营状况。
目前,残联香菇种植选址争议主要有二。一是在双剅口村等农村选址(农村模式,以双剅口村为例),依托当地的设施农业蔬菜大棚开展项目。二是在钟腥大道南一旧院落选址(城市模式)。具体情况对比如下:
1、生产环境是否有利于香菇的生长。香菇更适合在农村生长!
2、项目投资额度的比较。在农村,农业生产要素丰富且廉价,在双剅口村建基地,以10000袋计算,共需场地建设3万元,设施购置3万元,流动资金8万元,租金1万元,共15万元。而在钟腥大道南旧院落建基地,共需场地建设第一期40万,设施购置3万元,流动资金8万元,年租金10万-11万,共61万元。
3、项目发展前景的比较。双剅口村蔬菜大棚地处城郊,水泥路延伸到基地门前,从城区到达只需10分钟,且种植规模发展空间很大,今后扩大生产具有优越的条件。钟腥大道南选址交通便利,但今后扩大生产受到明显的限制。
4、香菇种植在天门并不是成熟的项目,特别是向残疾人推荐的产业项目更要慎重。石河镇砖庙村的香菇种植实践说明了这一点。在香菇项目试点期要少投入,轻资产。而在城市建设香菇基地必然造成过大的资产堆积,如若出现问题,项目就进退两难,势必增加试点的风险和成本。
通过以上5点比较,可以看出:农村模式是适合香菇种植项目的,且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实现项目的良性发展。同等规模,同等效用下,城市模式比农村模式浪费国家资金46万元,且不可能产生经济效益。
残疾人的经费来之不易,国有资产不能任性流失,残联创业来不得半点虚假,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做形象工程!
因此,建议领导督促安排残联尊重工作规律,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务实创业,及时停止现香菇基地的建设,对香菇种植基地选址认真调研,重新选址,以免给工作造成更大的损失。
201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