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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补贴的问题
无名
无名

       本人于2022年10月11日在星悦湖购房商品房一套,2022年10月11日付完首付、签订购房合同,2023年3月底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交契税。2023年4月10日以前星悦湖销售人员帮忙提交了购房补贴申请,申请的是1万的补贴+二胎五千补贴,另外开发商再给予家电券和燃气补贴。

问题:

1、根据天门市购房补贴政策,本人理应享受1.5万的补贴+二胎补贴,但是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本人多次与星悦湖销售中心人员和房管局人员询问具体政策,得到的回复相互矛盾,本人从房管局得到的回复是可以享受1.5万的补贴+二胎补贴,星悦湖销售人员询问了房管局人员得到的回复是享受1万的补贴+二胎补贴,最终提交的补贴申请是1万+二胎补贴,请问本人最终能否享受到购房补贴+二胎补贴,享受多少?

2、对问题1进行解释,2022年10月11日签订购房合同,12日合同备案,理应可以享受1.5万补贴+二胎补贴,但是由于公积金贷款一直未办理,契税一直不能缴纳,直到2023年3月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才能缴纳契税。期间一直咨询房管局购房补贴的政策问题,回复必须缴纳完契税才能申请,至于补贴1.5万还是补贴1万的问题经过多次咨询得到的回复也不明确,最终跟销售人员再三确认下,是咨询房管局之后得到的答复是1万补贴,所以最终提交了1万补贴+二胎补贴的申请。

       前段时间到房管局当面咨询过补贴事宜,没有得到具体答复,说让找开发商解决,本人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到补贴,请相关部门给予书面答复。本市不断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刺激老百姓买房,结果老百姓拿出半辈子积蓄购买了房子,政策却得不到落实吗?

2023-10-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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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无名

您好!依据天房文[2022]49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积极房地产支持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七款 鼓励居民住房消费 (二)补贴标准。分阶段实施购房补贴: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市财政对购房家庭按照1.5万元/套标准给予补贴;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购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市财政对购房家庭按照1万元/套标准给予补贴。(三)申领时间。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与您电话沟通,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不符合上述两阶段的购房补贴政策,只可以享受到二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五千元购房补贴政策。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苏拥军 2023-10-1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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