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九真沟湾”:
你好,申请低保由家庭户主向所在乡(镇)民政办或受委托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民政办入户核查,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乡(镇)审查同意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集体审批通过后再次在乡(镇)公示无异议的,发给低保金领取凭证。
申请低保的条件为: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本市农业(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均有申请享受(城镇)农村低保的权利。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注,请你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我们调查后再给您答复,如有问题请咨询:5333459.
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