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门市河埠村人去年回家听说我们村管电的贪污电费,被管理电的部门勒索他拿不出钱了就被那个负责人搞到牢里去了。后来亏空的钱补不上去就把我们村的电表都换成一合闸就开始转的了,过年回家也发现确实是一合闸就转。我想问问书记作为我们的父母官这样做是合法的吗?贪污的钱难道就该我们这些穷苦的老百姓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