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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
居无定所
居无定所
婚后一直居住在娘家,丈夫常年也没有回来,现在娘家侄儿已大,住房也紧张了,我想自己出来居住,对公租房申请有什么要求限制?程序如何办理?
2015-5-2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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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网友“居无定所”
你好!公租房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城区居民须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主申请人取得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须满三年,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户口迁入须满1年;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75%(单身居民低于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无房(包括本人无住房和单位未提供住房),或虽有房但同住家庭成员人均低于建筑面积14平方米。
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新就业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大中专毕业不满5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
2、有人社部门招录(聘用)文件和用人单位的招录(聘用)证明,或有规范、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人及配偶、父母在城区无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须有劳动合同及人社部门已纳入本市养老保险两年以上的证明。
公租房申请程序是:社区申报初审、办事处(开发区)复审、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对拟配租对象进行公示,然后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轮候配租。具体流程时间安排请关注《天门日报》、《天门市房地产信息网》。
感谢你对住房保障的关注!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
曹林
2015-6-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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