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41岁,工龄20年,2003年评的中级职称,一直在高中一线不间断从事多班教学兼班主任工作。在上次薪级工资评聘中本人以为学校会公正一视同仁,直到最近才知道自己的工资比晚工作几年和中级晚评4年以上的人薪级工资还要低,为10级,他们都是8级或者9级。找过学校学校领导说主要由工作量和获奖(甚至学校科室的奖也加分)积分确定,搞一些所谓的假论文也可以加分。于是本人找教育局,领导回复说薪级工资主要和岗位,任职年限、套改年限有关,和实际工作量及其他奖项并无直接关系。而事实是与本人同年参工同年评中级无论是哪个学校的同学朋友都是8级。
现在请问人社局领导,薪级工资的评聘究竟有没有一个标准,学校也没有公示最终评级结果,像这种明显存在问题的10级我应该找谁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