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冠南汇侨城玫瑰苑17栋的业主,2012年买的房,房款、税款、办证费用都交给开发商了,至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说是契税发票还需要领导盖章。盖章之前无法将办证资料上交给房管局办证。请问契税盖章需要2年吗?还是开发商根本是在忽悠,没有将税款上交?税务部门对此有没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