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威斯特门前人行道上划定的停车位是占用的人行通道,属公用设施,不能只为商家服务,上次投诉城管后,该处只是将现费30元标志用白布盖住,私设的岗亭仍在,保安仍只让消费人员停车,这就是你们现场处理的结果吗,这不是糊弄老百姓吗,公用设施应还路于民,还停车位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