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国庆节在汉旺世纪城按揭买的房子,因为我要取公积金,10月2号,去汉旺营销部拿购房首付发票,汉旺工作人员当时拿了一份申请书,申请书中有我必须在2014年10月31号之前归还首付发票,否则,将来房产证办理不出来就要我自行负责的字样,我当时也签字按了手印。请问,汉旺的这一做法合法吗?我可以自己保存首付发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