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姜新华,男,现年69岁,天门竟陵鸿渐居委会人,2014年9月3日下午2:30分,因长子在外地谋生,定于10月初结婚,前妻离异生有一子,现在的对象是福建厦门人未婚,按国家有关政策其可生养一孩,但当地计生部门要有男方原居住地出具本人生育情况,才能给准生证,我持一应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求其证实当时人离婚的协议书,小孩的具体情况,06年在民政局办的离婚证,应有档案可查,何况当时在办证时,是交了费的,民政局是有偿服务向当时人提供相当证据是她们应有的责任!但经办人百般刁难她有一万理由拒绝说:“上面规定要本人来(厦门)身份证,或者厦门公证机关委托书。”尽管我是当时人父亲,且持父子关系的户口本,但无能怎么请求,她就是不给办,无奈我只好找局领导反映、由于身体不太好,情急意乱将户口本遗忘在登记大厅柜台上,局领导董局长也说私人信息不得随意查看,几经交涉要我去找登记处张所长,办证厅与局长办公楼相隔一条100多米弯弯曲曲的小道三楼,我是一个古稀老人,而且是出血性脑梗死,高血压极高危二型糖尿病,腿脚不是很方便,我找到三楼张所长反映后,张要我户口本证实我与离婚协议人的父子关系,我在包里找不着心急如焚,忙跑到后院局长办公楼寻找无果,我又急忙跑到办证厅问办事员,当时在场的工作人员有五六人之多都不承认户口本在那,我再次返回局长办公楼,但已人去楼空下班了,心里很清楚,户口本肯定被办证厅那些公务员收藏了,无奈我只能回家,当晚是又急又气,整夜无眠。第二天24日早上,我搬动社会关系再到民政局办证厅,询问仍然无一人承认户口本的下落,我只好再到局院长办公楼求助,董局长说,如果真找不着可以去派出所拖一份,我5次由局长办公楼下来再跑到办证厅当我下到一楼台阶时,由于情急意乱视力不好,一脚踏空狠狠地摔了一跤,好一会才爬起来,我是一个高危病人,如果因些永远的站不起来呢?幸好我爬起来,但委曲的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在办证厅我电话要老伴(也是近70的人了)拿身份证到派出所拖户口本,想不到的是天门民政局的人欺侮戏耍老人,像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还坐在公务员岗位上?
好地是派出所工作效率较快,老伴拖好户口本要给我送过来,我怕她不知地方下楼到门口候,大概5分钟,我搬的关系人下楼说:办好了户口本也找到了,她们说你态度不好……。我就不明白了我是求她们办事怎么就态度不好了?听到关系人的话后,我只有愤怒!如果不是我请求帮忙朋友在场,我会到办证厅与那帮“公务员”理论理论,前段时间不是宣讲政府职能转变。由管理型转为服务型,真的假的?
我的要求:
1、是谁藏了我的户口本。
2、我到民政局办证是否正当诉求?为什么刁难?
3、错误责任方要公开认错,赔礼道歉!
以上是我的投诉,要求,希望有关部门查实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