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哎呀呀”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焚烧秸秆导致城区烟雾弥漫”的问题,市农业局于2014年5月9日发文《天门市农业局关于加强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禁止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对城区北面(孙湾社区后面等)进行了排查,您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首先我们向村民宣传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知识,并下达了《监察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焚烧秸秆的行为,逾期不改的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罚,村民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表示同意。今后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城区烟雾弥漫。
感谢您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