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为“啊发”的网友:
您好!
针对您反映“鸿渐大药房旁边两家卖电脑桌椅商业噪音扰民”的问题,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鉴于其商业噪音扰民的现状,我局已责两家商铺将音量调小,减轻对周围居民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特此回复!
天门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