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黄潭事业的关心!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我们及时与本人了解情况,并责成镇计生办进行调查,沟通后该对象反映对此款项理解错误。网友所反映的1000元并非保证金,且不存在上户口收取保证金之事,而是二孩孕情上报超过3个月,根据村级与对象签订的诚信计生协议,对象接受违约责任处罚。镇计生办了解情况后,专门与对象进行了沟通与解释,所以,该对象反映的“强行收取1000元保证金”不属实。
感谢您关心、支持家乡各项事业的发展,欢迎您监督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黄潭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