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jdfjk”网友:
你好!你所称的卫生费,实为垃圾处理费。2012年天门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成并运行以来,我市生活垃圾实现了无害化处理(已于2012年8月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据测算,现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达160元/吨以上。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五部委有关文件规定,“谁产生垃圾谁负担费用”原则,住户应承担垃圾处置费。我市垃圾处置费(卫生费)由市容卫生主管部门(城管局)负责收取。目前很多地方已实行随水费、电费捆绑征收。根据市物价局天价管〔2012〕39号文件精神,经营门店卫生费,按经营面积计算,10平方米及以下的15元/户.月。超过1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另收1.5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收取的是居民卫生费(小区里面)。城管局收取的是临街经营门店的卫生费。如新城范围内住户2012年以前是封闭式管理,卫生费由新城物业收取并提供服务,2012年起城管部门进入管理并提供服务,临街经营门店的卫生费由城管局收取,同时临街门面的物业费由物价局进行了相应下调。
谢谢你对环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市城管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