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燕回来”:
您好!
根据《天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政发【2004】28号)有关规定:原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时,无间断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其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间隔时间达到180天以内的,可按核定数据补缴所欠缴的医保保险费,但从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中断缴费180天以上的,以后再次缴费时按35周岁开始补缴参保办法处理,不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咨询电话:0728-5231655
市人社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