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籍岳口镇东岳庙村5组人,现在外地一所地方高校工作。父母年迈跟随我们居住。昨天老家打来电话,说家门前(私有宅基地)的几课大树被砍掉了。经打听是供电公司所为。供电公司在没有和物主沟通的情况下擅自砍伐私有林木!!!几棵树是30年前我爷爷栽下的。树本不值钱,但爷爷已经去世,所以这几棵树承载了很多的情感。几棵树在照明供电线路边上,照明供电线路是农网改造时才通的,所以栽树在前。而且我查阅了相关文件,涉及到线路清障是在千伏以上才是强制。照明供电线路不在强制之列。岳口供电所在不通知物主,私自砍伐私有林木,涉嫌违法。我们虽在外地工作,但是对家乡有很深的感情,也一直关心关注家乡的发展。岳口供电所如此做法实在是让人心寒。在党中央提出共建和谐社会,同做中国梦的今天,在社会维稳压力山大的今天,岳口镇相关部门简单粗暴强行砍伐物主私有林木,破坏私有财产。不知这些部门是谁给予的权利。也不知天门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否一如岳口的这些相关部门一样简单粗暴。
社会要发展,电力要畅通,小家要做出牺牲,我们懂,也支持。但是不通知物主擅自破坏私有财产是否是天门特色,我作为一名天门人,不希望这是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