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水务水费里的垃圾费,我想问下如果不用水,是否收费?!
网友:天门市居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函复》(天发改价格〔2023〕6号)文件之规定,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7元/户·月,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水务公司代收代缴项目,其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与水费(单/双月抄表)“合并收取”的方式代征,已在“天城水务”公众号和天门政府网站上发布价格公示。我司人员已于3月31日向您解释清楚,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和代收协议依法依规执行代收工作。
感谢您对供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门市国投公司
2025年0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