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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的林地
黄水希
黄水希

我是皂市镇何岭村五组村民,经营着一片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A4201547675和天政林字(2004)第001002号(2004年11月9日至2033年12月31日)林权证的林地,村委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毁坏了约3亩的林木,并将林地承包给了别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找村委,他们说承包给别人了,去找镇里吧,到镇里交了资料,又推到了村里,就这样踢皮球,至今没有解决。对此,恳请领导在百忙中解民忧,依法追责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和非法侵占,毁我林地者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还我林地,还农民一个稳定的生产环境。

2024-10-1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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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黄水希

你好,你所反映的林权证的林地问题。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黄水希有3亩林地的情况属实。其林地属于天门市皂市镇温岭村芝麻岭1号和2号废弃矿山图斑生态修复工程范围,该工程由湖北尧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10月中旬,经温岭村委会协调,施工方与本人协商,口头协议赔付黄水希1000元,并要求其按照工程要求种植树苗,恢复到位。已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当事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皂市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皂市镇
2024年10月29日

胡爱君 2024-10-29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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