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汉旺世纪城A区19栋1单元902的业主,我的房产证已于2016年12月办好。目前房屋外墙存在渗水问题,6月份至今一直没法解决,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我们的维修基金被开放商挪用了,开发商现在没钱,所以无法解决。但是我们的房产证是已经办到手了的,而且是2016年就办到手了,按规定办房产证的前提是维修基金必须先到位,所以我们认为是不存在像物业公司说的我们的维修基金被挪用的情况的。
恳请市住房保障中心帮忙查一下:一是我们汉旺世纪城A区19栋的房屋维修基金是否确实如物业公司所说的,被开发商挪用了?如果是部分被挪用了的话,是多大比例被挪用了?二是像我们房子类似的情况在我们小区还存在很多,后续还将持续出现,极大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样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解决?找谁解决?贵中心作为主管部门,能否帮忙协调物业公司、开放商等协调解决?
网友:居民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版上的留言我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查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汉旺世纪城A区19栋共有55户,目前该55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全部足额缴交至我中心管理专户,不存在被开发商挪用的情况。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根据《天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可以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第二十二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和方案,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应当组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表决前应当将使用建议和方案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使用方案通过后,相关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资料向我中心提出使用申请,经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可以按流程办理。详细情况可向我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28-53570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