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湖小区(原老疗养院内,即现电视发射塔下)的业主,反映一个情况:在我们小区的出口(北面)有人在建房子,其中一部分占用小区绿化带(在2009年此绿化带已被完全破坏掉),另一部分占用东湖湖面(在2009年已经填上了土)。我们想知道这合法吗?实际上在2009年就出现过同一问题,当时市规划局对这一事件已经处理过,制止了其违法建房行为。但现在又开始了。我们全体业主希望其主管部门尽快调查,若是违法建房,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制止。
另外,我们想咨询几个问题:小区的绿化带是否由小区业主共有?在绿化带建房是否要经小区全体业主同意?是否要经市规划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