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2月在百里凯旋门买房时送了四张物业券我,现在百里凯旋门物业只认两张,剩下的两张不承认,说开发商只跟物业公司购买了一部分物业券,要我去找开发商领导,开发商跟他们联系了他们才认物业券。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为了吸引我们买房子送的物业券,现在物业却不认,这不是欺诈消费者吗?
网友:小悠悠
您好!经我中心工作人员向开发企业以及物业企业了解,对于开发企业未予以认可的物业抵扣券,开发企业不会予以报销,因此物业企业不会承认该账目。
我中心工作人员3月27日已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对于工作人员赠予您的物业服务费抵扣券是否涉嫌开发企业虚假宣传需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我中心建议您将该事宜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开发企业开展调查。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