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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低保
春意盎然
春意盎然

我今年28岁,我家有四口人,只分了三亩田,叁级肢体残疾,丧失了劳动力,至今靠父母养活我和弟弟,弟弟正在上初中,符不符合申请低保呢?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呢?

2021-3-29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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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春意盎然
  您好!户籍、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的三个基本条件。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或者其代理人以家庭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受理主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申请人提出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的基本程序是: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请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公室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局)低保办理政策咨询电话:0728-5227499。
  天门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9日
谢金才 2021-3-2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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