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蒋湖农场白湖分场的居民,与四川籍丈夫于1994年4月结婚,婚后丈夫的户口转入我户口名下,并且办理了天门蒋湖的身份证。2016年发现丈夫在蒋湖的户口被注销了,这些年因为丈夫户口不在本地,无法享受医保、分地等待遇,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我们也多次辗转各部门申请户口迁入,但因种种原因,未能愿,恳请领导特事特办,让我们一家人不再东奔西跑,谢谢!
网友“天门的外乡人”:
您好!
您的留言收到,经核查,您丈夫原分别有四川省常住户口和湖北省常住户口,四川省蓬溪县高升乡户口为原始户籍,民警按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注销其天门市蒋湖农场户口。您丈夫可以申请夫妻投靠户口迁移,请持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到蒋湖派出所办理。如仍疑问可以咨询民警,咨询电话0728-4691210。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