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阳光城架空层设电动车充电桩,没有消防栓、消防弹、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这样的设施对居民生命安全没保障。请问这是否符合消防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这样的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法律法规?
网友:华茂业主
您好!收到留言后,我大队到现场进行了检查。目前,建筑内增设相关设备及功能改建应由市住建负责审批(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装修的审批职能已于2018年由消防部门移交住建部门负责);现根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换) 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规定,该场所电动车充电区与住宅区域采取了防火分隔,也配置灭火器材。
天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