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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才认定的问题
tianm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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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教研厅【2016】2号文件和五部委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目前在省内外如湖南长沙、江苏南京、河北石家庄、湖北黄冈、鄂州、襄阳等越来越多地方,均已解放思想,对2017年改革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人才引进、人才补贴等方面与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研究生同等对待。

      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请问当前我市在人才引进工作,以及在后续人才认定,人才学位津贴,住房补贴等各方面,是否对2017年后普通高等教育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才与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同等对待呢?

2023-4-1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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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tianmener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专属版咨询人才政策的留言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注。

近年来,我市在人才引进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于2017年以后统招入校并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同等政策对待,享受相应的学位津贴、安家费、购房补贴及租住人才住房。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于5月8日下午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是报考我市2023年引进人才的考生,向您介绍了后续面试工作计划及人才政策,您表示认可和感谢。

热忱欢迎广大人才选择天门、回到天门就业创业,我们将竭诚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0728-5225458。

天门市组织部
2023年05月09日

王桂峰 2023-5-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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