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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薪镇龙华中学的哪些收费项目是合理的?
龙华中学家长
龙华中学家长
      我的小孩在龙华中学读初一,自开学到现在,收费项目有:每月的生活费用450元,水费10元/月,校服96元,牛奶25元/月,订阅语文作文、英语听力与双语报刊、初中生博览报刊六七十元,六科的练习册九十多元。我不清楚这些项目为什么一定要统一收费,而且义务教育是免费教育,凭什么反而加重了家长的教育投资的负担。请教育局调查,这究竟是校长的态度,还是部分班主任、科任老师的做法。我的意见是,学生认真完成教研室的资料,学好教材,做适量的练习即可,不必要另外收取各种学习资料的费用。还有,每月生活费450元,实际吃了26天,每天17元,连肉都难得见到,教育局就能听之任之吗?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在哪里?还有,每月人均10元的水费,每天应喝水6桶,其实只能喝3桶,这其中的猫腻在哪里?教育局就不能调查一下吗?别以为初中生人小不懂事,家长们看着啦,别让这样的初中为所欲为了。我们家长呼吁,把该退的钱还给我们家长。
2012-11-6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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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龙华中学家长”:
    你好!
    收到你反映的“龙华中学的那些收费项目是合理的”的咨询件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
    一、关于生活费的问题
    龙华中学2012年9月、10月收取寄宿生生活费每生450元每月。学校为学生每餐提供两菜一汤,每餐都有荤菜,按月结算,并向全体学生家长公示。其中9月份的结算已经公示,每生退款5元。
    二、关于饮用水的问题
    学生饮用水是各班班委会组织学生购买,由班干部收费,联系供水商,并进行结算,学校不参与。
    三、关于校服的问题
    学校在校服征订上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发放预约订购卡,经学生家长签字后方可征订。经查,订购学生人数没有超过学生总数的90%。
    四、关于学生奶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教育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的意见》(教体艺〔2002〕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9〕16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的意见》(天政办发〔2010〕177号)精神,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应坚持学生饮用奶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愿饮奶。经查,龙华中学从11月5日才开始推行“学生饮用奶计划”,每周供奶3天,是本着自愿的原则订购的。
    五、关于资料费的问题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征订发行有关规定的通知》(鄂教基〔2006〕18号)精神,龙华中学按照省定目录、归口管理、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制度。你主要反映了“《语文作文》《英语听力》《双语报刊》和《初中生博览》”的征订问题,其中《语文作文》、《英语听力》属“一教一辅”范畴。《双语报刊》是个别英语老师征订,少数班级学生订有,市教育局已责令当事老师向学生清退所有费用。关于《初中生博览》,没有教师宣传或诱导学生征订,属学生自己向家长要求征订。
    根据调查,市教育局已对龙华中学的违规收费行为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规范办学,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感谢你对教育的监督。
                                                                           天门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7日
2012-11-8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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