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
我于2023年1月29日投诉举报京东订单240194507394、“湖北司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至12315并上传8张图,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3年2月10日办结举报、于2023年2月16日办结投诉,投诉回复称“被投诉人已和投诉人进行了联系沟通,同意退货退款,不同意赔偿,并提供了该商品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据见附件”,但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包庇商家提供虚假陈述、包庇商家提供与订单无关的检测报告、隐瞒商家代购、举报不立案、不现场检查。
1、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在12315上传了两个附件,一是商家提供的加盖公司印章的情况说明,二是检测报告的封面。商家在情况说明中声称“食品袋确系(实)是我司发出,不存在代购的情况”,但如我在12315维权时所述“此单商家去拼多多的‘匠心塑业制品店’代购,极兔JT5104317800657从‘匠心塑业制品店’所在地山东日照发出”,快递单上有“拼多多”和“匠心塑业制品店”,我在12315维权时上传过,现在此信件再次上传。
2、商家隐瞒代购为提供与订单无关的检测报告而做铺垫。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在12315上传的检测报告的封面上写着“桐城市正嘉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但拼多多的“匠心塑业制品店”在山东,不是上述企业名称,没文化的商家一贯使用与订单无关的材料应付投诉,而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包庇商家、举报不立案。
3、商家只联系过我一次,但从未协商。2023年2月10日商家来电谎称“商品发出时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我要求其将上述材料以短信(彩信)发给我,商家同意,但商家谎称打电话时没有网,我当场揭穿其谎言,因为发短信(彩信)无需网络,商家是不敢把上述材料发给我,因为商家心虚。至今已过去半个月,商家依然没有兑现承诺。
4、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不现场检查,不核实商家是否在注册地。
二、诉求:
1、要求知晓经办人员的姓、办公电话。
2、为什么没有现场检查?商家是否在注册地经营?
3、是否承认商家隐瞒代购事实、提供与订单无关的检测报告?
4、要求督促商家兑现将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发给我的承诺。
5、我能提供开箱视频,要求告知我电子邮箱等电子途径。
6、商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售卖三无产品?
7、要求组织调解。
8、要求立案查处。
9、要求来电。
网友“小水蛇”: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对反映的问题已告知正在进行调查,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将会按要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您的电子邮箱,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