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同志们好,根据劳动监察部门反馈,江汉三机特车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已交由人民法院执行庭,至今已近半年,杳无音讯,特在此向贵部门询问,问题如下:
1:案件交由谁负责?
2:案件进行到哪一步了?
3:案件当前难点,堵点是什么?怎么解决?
4:什么条件下,才能对三机特车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盼尽快回复。
网友“行在天门”:
你好,你于12月27日在市委书记专属板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案系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天门市江汉三机特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申请执行人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1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于2022年11月23日立案执行,并对被执行人天门市江汉三机特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查明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没有余额可供执行,且该公司银行账户已被多家法院冻结,其名下有4处不动产均已被抵押和多家法院查封,暂未查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我院对关联案件的查询,该被执行人自2019年至今涉及多起被保全、被执行案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且尚未执行完毕。
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对三机特车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破产立案。
下一步,我院将密切关注该公司的运作情况,继续对银行存款、不动产等其他财产进行查控,最大限度地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天门市市法院
202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