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冬VS霜”:
你好!
收到你反映的“学生奶到底是什么情况”的投诉件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组织专班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学生饮用奶”问题的调查
《教育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的意见》(教体艺〔2002〕16号)规定,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应坚持学生饮用奶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愿饮奶。经查,开发区小学在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时是完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本着自愿的原则订购的。你反映的孩子没有及时领到牛奶,是因为相关订购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到10月9日,学生已经每天喝到学生奶了。
二、关于“保险费”的调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全市各类学校在学校开学、学生报名期间,由学校组织学生参保、代收学生保费2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需重复缴费)。
学生平安保险费30元由保险经办公司收取,保险公司以班为单位集中造册,保险花名册一式三份。学生如果发生意外,由学校出具证明,带齐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手续。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监督。
天门市教育局
201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