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看风云”:
您好!
您所说的骗保,是指违反医疗保险管理法规和政策,采用虚构保险事故以及其他方法,直接或间接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一行为,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主观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医保基金或非法获得医保待遇为目的。第二是实施手段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即故意虚构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以达到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或医疗保险待遇的目的。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非常重视,如果确有个别人员恶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您可直接向市医保局稽核科举报,联系电话0728---5240313。一经查实,除追回被骗取的基金外,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人社局
2012年10月4日